中国人曾经是宗族社会、王权社会中的贵族、百姓和奴隶,曾经是家族社会、皇权社会中的臣民,而如今则是、或正在成为现代社会、民权社会中的个人、公民,怎么能说中国人的主体性一成不变呢?反过来说,现代性的中国人,难道因为成为了独立自主的公民个体,就不再是中国人了吗?就不再具有中国人的主体性了吗? 所以,在我看来,面对中国当前的种种问题,国人亟需的决不是强化什么民族文化主体性,而是文化反省,在反省中自我更新,获得新的主体性。
[18] 梁漱溟:《东西文化及其哲学》,第61页。其实,梁漱溟有一段话,已接近超越旧主体性、获得新主体性这个意思: 这个差不多成定局的宇宙——真异熟果——是由我们前此的自己而成功这样的。
[③] 而另一个著名的例子,其结论与胡适、陈序经的结论正好相反,然而比较模式却是一致的,那就是梁启超当年进行的一种中西比较: 说什么西学都是中国所固有,诚然可笑。即我所谓对西方化要全盘承受。换言之,比较者和被比较者都通过比较而成为了新的存在者。这里的问题,还是出在凝固化的思维方式上:中国文化的主体性、中国人的主体性是一成不变的,即不可能自己改变、自我更新。我把诠释活动概括为注生我经,意思是:既非我注六经,也非六经注我,而是注这种活动生成了我(主体、即注释者)和经(对象、即被注释文本)。
而这时有一种看不见,听不到,摸不着的非物质的东西,就是所谓现在的我,这个现在的我大家或谓之心或精神,就是当下向前的一活动,是与已成的我——物质——相对待的。于是,比较活动获得了存在——先行于存在者(包括主体性存在者)的存在——的意义。[12] 顺便指出:所谓社团主义(corporatism)(亦译法团主义、统合主义)恰恰是与公民社会的理念尖锐对立的,是要将所有社团统合在一元的政治权力之下。
这就涉及了孔子指出的一个道理:礼有损益(《论语·为政》)。显然,家庭生活只是个人的种种社会生活的一个方面而已。这就是中国近代、现代和当代已经发生并还在发生的事情。在这个意义上,社群实质上是一种社会观念。
君者,何也?曰:能群也。荀子亦然,他将社会的礼或礼文的建构归结为称情立文,而此所谓情就是仁爱情感。
但群这种译法不符合现代汉语单词的双音节习惯,未被人们采纳。这里谈到的贵贱、长幼、智愚、能否的区分,及其在身份角色上的划分,显然是任何社会形态都具有的。群而无分则争,争则乱,乱则穷矣。群也者,人道所不能外也。
这也正是荀子的群概念。在现代意义上,社会的形式更加丰富:这是一个民族国家(nation)的时代,一个民族国家就是一个社会,例如中国社会、美国社会。不过,严复对荀子群概念的解读和对群学概念的界定还是值得重视的,因为严复的翻译有一个特点:并不是简单的直译,而是一种诠释。其普遍性在于:任何社会形态都有其规范和制度,否则不成其为社会。
荀子书中三次谈到损益,似乎主张不敢损益、莫能损益,其实不然: 夫天生蒸民,有所以取之:志意致修,德行致厚,智虑致明,是天子之所以取天下也。与所谓原始社会相对应的社会形态已不可考,因文献不足徵(《论语·八佾》)[11],姑且不论。
循法则、度量、刑辟、图籍,不知其义,谨守其数,慎不敢损益也,父子相传,以持王公,是故三代虽亡,治法犹存,是官人百吏之所以取禄秩也。[11]《论语》:《十三经注疏·论语注疏》本,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本。
朱熹论知与行的关系,有一种说法很有意思,即区分先后和轻重两个不同的角度,他说:论先后,知为先。这种共同生活的群体形式多种多样,小至家庭、村落,以至民族、国家,大至全球性的地球村,每一个都可以叫做社会。严复注意到了社是土的意义,即有土地之区域。严复将society译为群,源自荀子。例如,土地作为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其所有制从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公有制(王室宗族公有)转为私有制。于是,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立社稷,例如《汉书·高帝纪下》说:又加惠于诸王有功者,使得立社稷。
从字音看,也不读多,而是以且为声,即且既是义符、也是声符。人道即君子之道,礼义之文也(《礼论》)。
因此,公民社会的存在,是现代性的社会形态的一个基本标志。(2)最广义的社会则是泛指的所有一切群体生活形式,如家庭生活、经济生活、政治生活、社团生活、社区生活等群体形式。
流传到日本(写作かいしゃ)、韩国(写作??)之后,又引申出商行、公司的意思。[14] 黄玉顺:《荀子的社会正义理论》,《社会科学研究》2012年第3期。
有义然后能群,即能组建人类社会。有分者,天下之本利也。(原载《中州学刊》2015年第11期) 进入 黄玉顺 的专栏 进入专题: 荀子 群学 生活儒学 。政治社会是指的社会中的权力系统,例如政府或国家政权系统。
所以,所谓公民社会就是公民为某种共同利益而自愿结成的非赢利性的社团组织,或者说是由社团组织所形成的社会,它在政治上独立于政治系统之外,经济上独立于经济系统之外,组织上也独立于这两大系统,而对这两个系统形成制约。确实,荀子的群概念即是一般社会概念。
许慎所谓各树其土所宜之木,并不是说的植树造林,而是在讲社神的事情。但从?与?的字形看,则显然是说的人的集合,因为彳与辶都是人的行为——行走。
……凡生乎天地之间者,有血气之属必有知,有知之属莫不爱其类。[⑧]《玉篇》:《宋本玉篇》,张氏泽存堂本,北京中国书店1983年版。
(二)汉语会的社会涵义 在上述立社活动、即社事中,衍生出了会社的组织,下自家族之社、村堡之社,上至国家之社,成为人们社会交往的一种组织形式,诸如社火会孝义会自乐班会曲子会香火朝山会社等等,设会头,订会章,招会员,收会费。在经济生活、政治生活、以及其他许多生活领域中,个人都不代表家庭。这是因为当时的基本的共同生活方式是家族生活方式。换句话说,唯有人类,才有所谓社会、即群,由此而超越动物界。
(一)严复对荀子群概念的解释 当然,这里的群学不是严复使用的社会学(sociology)概念,而是指的荀子或儒学中关于社会或社群的学说。许慎解释:宜:所安也。
孝弟原愨,軥录疾力,以敦比其事业,而不敢怠傲,是庶人之所以取暖衣饱食,长生久视,以免于刑戮也。这时候,汉语社会和西语society完全是同一个概念。
例如,这种个体性在政治上的体现,就是公民。在这个意义上,民权社会就是个人社会。